湖北:高速公路管理条例6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2日 00:00 作者:高斌 来源:中国交通报
3月26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湖北省高速公路路网内,服务区最大间距不得大于60公里。高速公路服务区提供的服务设施应包括短暂休息、停车场、饮用水供应、公共厕所等免费使用的公益性基本设施,加油、购物、餐饮以及汽车维修等经营性基本设施。经营者应公开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
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统一监督管理和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湖北省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清障施救服务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反者将面临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清障施救服务资格。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应进行听证,高速公路收费站应在显著位置公布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内容。未开通足够数量收费道口造成车辆堵塞的,擅自减免车辆通行费的,未按照规定设置电子信息设备、及时发布服务信息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逾期未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5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少交、逃交、拒交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者,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可处以本省路网最远站至本站全程通行费两倍的罚款。
链接:/policy/2009/0402/article_8900.html
乐竞官方网站推荐阅读
乐竞官方网站[www.rxcoffe.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rxcoffe.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乐竞官方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rxcoffe.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乐竞官方网站)”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rxcoffe.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乐竞官方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rxcoffe.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乐竞官方网站)”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热点新闻
- 每辆补贴4.2-8万元!新能源城市公交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出台[09-26]
- 交通运输部:全力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交通运输服务保障[09-13]
- 12城入围!交通部印发2024年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和绿色出行典型案例[09-13]
- 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09-12]
- 六部门组织开展2024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09-06]
- 工信部等八部门:做好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08-21]
- 行业观察|国务院审议通过《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将为行业带来哪些利好?[08-20]
- 政策解读|交通部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08-16]
品牌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