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亿影视版权费伸向河南长途客车
一场大的洗牌将至。
10月13日,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影著协)理事长、中国版权协会会长朱永德宣布,《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以下简称收费标准和办法)已获准通过。继卡拉OK版权费后这一颇具争议的话题被再次提起。
自2011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车播放电影必须缴纳版权费,这意味着,继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收取卡拉OK版权费后,电影版权的“免费午餐”也将终结。
以河南省7500家网吧、2.42万辆长途汽车计算,每年版权费用将达1亿元人民币。如此庞大的数额,将如何收取和管理,业界表示担心。不排除会转嫁到用户头上。
影著协2011年将开收版权费
10月13日,朱永德在江阴金鸡百花电影节论坛上宣布,“收费标准和办法” 已获国家版权局批准。
明年1月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客车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将成为首批施行区域,版权费由影著协聘请地方上“有人脉关系”的人员进行收取。
“收来的钱直接进北京账号,对于那些执意拒绝缴费的网吧,影著协在宣传无效的情况下,将向法院提出诉讼。”朱永德强调。
“如果影著协在河南的收费人员在近期确定了,河南会被列入首批施行区域。”电影著作权协会副理事长冯麟表示。
按照新通过的“收费标准和办法”,网吧使用电影作品每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电脑总量×每小时收费标准×7.5%。凡播放电影作品的长途客车,不分使用的影片数量及类别,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500元。
记者在河南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了解到,目前河南省注册登记的网吧已超过7500家,而且2007年以后就停止审批注册了。
河南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员则表示:“目前全省2141个客运站从事长途客运的汽车达2.42万辆”,以收费标准和办法规定每台车辆每年平均标准420元计算:
24200×420=10164000每年涉及版权费用达1016万。
两项相加,每年河南省网吧、长途客车的版权费用将达1亿。
版权费或转嫁消费者
虽然朱永德在电影节论坛上强调,不主张网吧、长途车通过涨价的方式,将这笔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冯麟也表示:“明年起收费时,影著协会将根据各地具体的情况来确定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在已经确定的标准上会有所浮动。”
但记者在郑州通过走访了解到,亿龙等多家知名网吧表示如果到时真收费,这笔钱可能要由上网者承担,“现在经营一家网吧的费用非常高,如果还要缴费,那么各家网吧可能只有采取提高上网费用的办法了。网吧不是所有的电脑都会播放电影,玩游戏的人占多数。如果简单的按电脑数量来收取费用有失公平。”亿龙网吧的一位管理人员表示。
同时多数长途车车主也表示:“车上的影视系统被一些广告公司承包了,如果影著协要求收取费用,应该找承包影视系统的广告公司,而不应该找长途客车公司。大家还可以采取播放国外影片的方式来抵制这种收费行为。如果必须收费,有可能向乘客加收费用。”
在候车厅里,记者随机采访了正在售票窗口排队的乘客。经常乘坐中巴的乘客则表示不愿意承担此项费用。
一位信阳的车主告诉记者,客车放电影也收费有点说不过去了。车上播放电影是为了给乘客解闷,并没有多收费。多数乘客是因为上了车无聊才看电影的,而不是因为我们车上有电影才乘车的。
至于郑州怎么收取电影版权费,郑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还要等国家有关部门的通知。
垄断性收费有失公平
“影著协”如此大张旗鼓地打着保护版权来收费,而且是垄断性的收取,显然有失公平。
“目前,国内在电影版权方面没有完善的标准,市场情况混乱,出台的版权收费法规只能解决面向公众的个别领域的版权问题,很难全面对电影著作权进行保护。贸然以垄断的方式进行强制性收费,而且牵扯数额巨大,只是一厢情愿的行为。”郑州市网吧行业协会会长娄保民说。
“从法律角度来说,版权使用费应当是权利人与影视作品使用者自由协商的结果,不可以单方面、一厢情愿地制定费用标准,并强制要求执行其标准。”河南省国基律师事务所孙乐律师称。
“知识产权需要保护,版权同样需要保护。但是,保护应该从源头抓起,在收费主体、收费标准、收费方式、资金去向等问题都尚未明确之前,就匆忙举起‘保护版权’的大旗收费,难免会有法律上的尴尬。”孙乐表示。
小评:版权费流向哪里?
每年1亿元的版权费会流向哪里呢?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还没收上来,还没有考虑。”
这让人不禁想起卡拉OK版权费的分配闹剧。
卡拉OK版权收费沸沸扬扬了4年多,其间质疑不断、矛盾不断、纠纷不断。保护知识产权固然是大势所趋,而卡拉OK版权收费的“一地鸡毛”,值得电影版权收费认真吸取。
从2007年到现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已在26个省份启动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累计收到版权费1.7亿元。首次待分配版权费总额1.2亿元,扣除税金后,首先由“中文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提取960万元,剩余部分的50%为歌曲版权人所得利益,另外的50%为“运营成本”。如此一来,著作权人所得竟然不到全部收费的一半,最大的“利益均沾”者竟然是有关主管部门下属的文化公司。管理成本何以如此之高,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解释是,为收这笔钱协会投入了大量成本。
卡拉OK版权收费之所以“一地鸡毛”,关键在于各部门、各单位、各协会都想从中多分一杯羹,利益纠纷难以协调。客车电影版权收费会不会重蹈这一覆辙,我们有理由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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