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出击!北京取消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6月26日已开始执行
2019年6月26日,为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文件,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对《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进行调整。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如中央政策调整,北京市相应政策按照中央政策另行制定。
另外,北京市科委信材处还专门发布了对于通知的解读。解读提到,本次调整依据是:2019年3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本市为落实该文件,对市级财政补助进行调整,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过渡期期间,市级财政补助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执行,对纯电动汽车(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环卫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纯电动汽车除外)、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
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
以下为关于调整《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的通知原文:
1、将第三条修改为:北京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对纯电动汽车(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环卫车、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纯电动汽车除外)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自6月26日起,取消对纯电动汽车的市级财政补助。
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5比例安排市级财政补助。如中央政策调整,北京市相应政策按照中央政策另行制定。
2、将第九条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修改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修改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本通知自2019年6月26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关于调整完善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京财经一〔2018〕1296号)自2019年6月26日起废止。
附: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rxcoffe.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乐竞官方网站,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rxcoffe.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乐竞官方网站)”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每辆补贴4.2-8万元!新能源城市公交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出台[09-26]
- 交通运输部:全力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假期交通运输服务保障[09-13]
- 12城入围!交通部印发2024年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和绿色出行典型案例[09-13]
- 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09-12]
- 六部门组织开展2024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09-06]
- 工信部等八部门:做好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08-21]
- 行业观察|国务院审议通过《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将为行业带来哪些利好?[08-20]
- 政策解读|交通部印发《农村客货邮运营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