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1、统筹区域与城乡客运资源配置,促进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统筹协调发展。合理界定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的服务功能,加强城乡公共客运的服务衔接。鼓励城市公交向城市周边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鼓励发展镇村公交,推广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城乡结合部要加强城乡客运资源的统筹配置,鼓励多种模式统一线路经营主体。组织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工程,逐步统一城乡公交客运在票价、税费、补贴、通行等方面的政策。加快发展适合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安全、实用、经济型客车。
加快完善农村客运网络。稳步提高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不断完善农村客运线网布局。建立以城带乡、干支互补、以热补冷的资源配置机制,在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中增加对农村冷线的捆绑搭配。适度扩大农村客运经营自主权,对于偏僻地区的农村班线,可采取与地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灵活运输组织方式,探索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赶集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班次。稳步推广农村客运的片区经营模式,将企业经营范围由线路划定改为区域划定,实行公司化经营。
稳步推进城际间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支持条件适宜的地区打破区域或城市行政隔阂,鼓励开通城际或区间公交化班线,有效覆盖沿途乡镇,逐步实现客运线网的跨市、跨区融合。适当下放城际线路的管理权限。建立和完善跨区域的城际公交协调机制,统筹建设城际、区间专用候车亭和招呼站,探索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统一的客服标准和运行监管机制。支持并规范引导城乡客运经营者在节假日、春运等高峰时段跨市、跨区域的互助合作或运力调剂。
2、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协同互动,实现优势互补
推行与其他客运方式差异化发展战略。积极应对综合运输体系中其他客运方式加快发展的挑战,不断优化线网布局,合理控制新增一类客运班线。对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县际以上客运班线不得新增运力,对与高速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平行的客运班线不得新增运力。引导道路客运企业创新经营理念和服务方式,稳步拓展短途、多样化与个性化客运市场,优化中长途客运资源配置。大力发展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精品班线、机场快线、商务快客、短途驳载等运输效率高、通达度深的特色客运业务,进一步丰富道路客运服务品种,形成与铁路快客系统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良性格局。
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服务衔接。强化道路客运衔接铁路、机场等枢纽、港站的集疏运功能,加快完善道路旅客集疏运服务网络,科学安排班次密度。促进道路班线客运与铁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客运方式的有效对接,积极发展旅客联程运输。
专栏3: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重点工程
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工程:“十二五”期间,每年组织开展2-3个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工程,形成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模式并在全国积极推广。
城际公交试点工程: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以及中部崛起四大城市群,依托中心城市,每年选择10-15条客运线路开展城际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试点,探索并完善城际公交发展的管理机制和运营模式。
农村客运片区经营示范工程:各省(市、区)每年选择5个左右的县(区)开展农村客运片区经营示范工程,总结典型经验,完善农村客运片区经营的管理制度。
(三)大力促进道路货运与物流的融合
1、创新道路货运发展模式,提高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
大力发展新型货运组织方式。大力发展各种专用运输、鲜活农产品及高附加值货物等的直达运输,加快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定班定线的货物运输、厢式运输和汽车列车运输、集装箱运输、保鲜或冷链运输。支持零担、快运、货运代理、城市配送以及利用班线客运为依托的小件快运等经营业务的网络延展。鼓励有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企业转型,建立全程性、无缝性、连续性运输经营组织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程,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甩挂运输企业,探索甩挂运输运营组织模式,进一步完善促进甩挂运输全面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
加快优化货运车型结构。按照现代物流运作要求,积极推进货运车辆的大型化、厢式化和专业化,鼓励发展集装箱、厢式、冷藏、散装、液罐、城市配送等专用运输车辆和多轴重载大型车辆,逐步淘汰敞式货运车辆。建立健全推荐车型制度,促进车型标准化。
2、着力培育重点货运物流企业,全面提升物流服务水平
大力培育龙头和骨干货运企业。从市场进入、车辆更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运作的现代道路货运企业。“十二五”末,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业户中,拥有100辆以上货车的货运企业所占比例达到1%。加快引导优势企业充分发挥市场组织和资源整合功能,通过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方式拓展经营规模和网络,进一步做大做强。
促进货运企业向物流服务商转型。在全国开展重点道路货运企业物流转型培育工程,立足市场细分,引导不同类型的道路货运企业转变经营理念,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组织管理手段,为用户提供集运输、仓储、包装、加工、配送等为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促进货运企业加强与生产、商贸企业的合作与联盟,拓展一体化物流和供应链集成等高附加值的物流服务。引导和规范货运代理、无车承运人等运输组织主体的发展,鼓励拓展现代物流服务。加快推进城市配送和农村物流服务发展。
专栏4:促进货运与物流发展重点专项
道路货运企业物流转型培育:“十二五”期间,各省(市、区)每年选择10-15家具备良好条件的道路货运企业,通过对其物流信息化建设、物流设施装备更新的引导和扶持,鼓励其延伸物流服务,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
甩挂运输试点工程:“十二五”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5批,约200家运输企业参与的甩挂运输试点工程。重点对于试点企业甩挂运输站场设施改造、甩挂运输作业信息管理系统、甩挂运输车辆购置给予引导和扶持,使试点企业“十二五”末牵引车与半挂车比例达到1:3。
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建立车辆技改补助专项资金,加大补助力度,引导干线公路营运货车向重型化、轻质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三)加快公路客货运枢纽站场建设
1、加快城乡公路客运站场建设,提高便捷化服务水平
加快公路客运枢纽站场建设。加快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客运站场建设,推动区域性公路运输枢纽布局规划和建设,初步形成与城镇布局相协调、方便百姓安全便捷出行的公路客运枢纽站场系统。重点建设集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中转换乘功能于一体、具有示范效果的综合客运枢纽。加快城市出租汽车停靠站和服务区建设。
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加大农村客运站场投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重点镇等级客运站建设,切实加快行政村招呼站、候车亭建设步伐。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强化农村客运站点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以及用地的一并征用。探索建立农村客运站管养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客运站特别是简易站和港湾式停靠站建成后的日常养护管理问题。促进农村客运与其他客运系统在站点功能和布局上的衔接。
2、健全公路货运枢纽节点体系,提升物流组织能力
优化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布局。推动公路货运枢纽站场与港口物流园区、空港物流园区、铁路集装箱站场统一规划建设,促进其与政府规划的产业园区、商贸市场、国际口岸的有效对接。“十二五”期间,在全国所有百亿元专业市场,国家、省级工业园区或产业基地、国家一类口岸都建成1-2个与之相配套的公路货运枢纽站场。加大内陆边境口岸物流园区及口岸管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提升整体通行能力和运输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地区货运站场建设,完善县(市)、乡(镇)、村三级物流节点网络。
完善公路货运枢纽站场服务功能。加大对货运枢纽站场改造为物流园区的建设项目以及甩挂运输等专业化作业场站的投资补助力度,鼓励公路货运站场经营主体积极拓展仓储、分拨配送、流通加工、保税等服务,大力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运输组织及仓储管理技术,加快向现代综合物流园区转型。“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全国二级及以上公路货运站场的升级改造。
专栏5: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公路客运站场和综合客运枢纽: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地级市至少拥有2个一级客运站,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地级市至少拥有1个一级客运站。县及县级市至少拥有1个二级客运站。在全国建成100个左右铁路、公路、城市交通集约布置、立体化布局综合客运枢纽,全面支撑人民群众的便捷出行。
物流园区和公路货运枢纽:在全国196个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共建设200个左右的具有综合物流服务功能的物流园区或公路货运枢纽。在21个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每个城市至少建成2个、17个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每个城市至少建成1个功能较为完善的综合型物流园区。
农村客运站场:“十二五”期,全国共建设15万座农村客运站。85%的乡镇建有等级客运站(每个重点镇建成一个等级客运站),农村等级客运站比例达到20%,90%的行政村建有停靠点或招呼站。
(四)着力提升运输辅助业服务水平
1、推进维修连锁经营,完善维修救援网络
大力推进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大力倡导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加盟连锁经营,树立维修品牌,统一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鼓励企业依托品牌优势积极拓展电话咨询、维修、检测、救援等全方位服务。“十二五”期末,在全国培育形成5~10个全国性的机动车维修品牌企业和若干个区域性机动车维修品牌企业。探索建立机动车维修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对维修企业使用配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机动车维修质量。
大力推进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建设。规划建设全国机动车维修救援网络,完善区域性救援服务网络,加快建设机动车维修救援信息服务系统,提高救援响应速度,东部地区1小时内实现救援,中部地区1.5个小时内实现救援,西部地区2.5个小时内实现救援。
2、开展素质教育工程,提升驾驶员培训质量
大力推进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严格执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继续推进驾驶员计时制培训,强化对安全行车、文明行车和节能技术操作的培养,全方位提高学员的驾驶技能和驾驶道德操守。加强营运驾驶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在全国推进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对营运驾驶员的安全生产、遵守法规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着力强化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管理。建立驾驶员培训教学质量监督体系,完善检查手段,强化监督和管理。推进驾驶员培训机构以及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推进教练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教练员持证上岗比例达到100%,探索建立机动车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制度。鼓励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络培训和远程教学,丰富培训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3、完善租赁服务网络,提供便捷租赁服务
完善机动车租赁服务网络。引导机动车租赁企业以资产和品牌为纽带开展加盟连锁经营,鼓励企业异地设置网点,扩大机动车租赁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提供便利服务。鼓励机动车租赁企业与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实行联合经营,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范围。
提高机动车租赁信息化水平。引导机动车租赁企业加快建立租赁业务操作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完善租赁车辆调度管理系统。建立顾客诚信管理档案,探索建立不同租赁企业之间的顾客诚信档案资源共享机制。健全电子支付系统,为顾客提供更便捷的金融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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