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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2020年公交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3-30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镇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2020年镇江公交车辆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及规模:

  (1)招标范围:

  标段A:10.5米系列纯电动城市客车37辆,最高限价110万/辆;

  标段B:10.5米系列全铝纯电动城市客车37辆,最高限价115万/辆;

  标段C:12米系列全铝纯电动城市客车18辆,最高限价120万/辆;

  标段D:12米系列全铝纯电动城市客车51辆,最高限价125万/辆;

  标段E:纯电动城市客车22辆,最高限价100万/辆

  注:各标段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规模:采购公交车辆165辆,约19060万元。

  (3)地点:镇江市

  2、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客车生产制造企业。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产品必须符合2019年中国财政部、工信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文件中相关技术要求;

  (4)投标产品必须在工信部2019年颁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之中,投标产品必须在2019年颁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之中(或提供保证能够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书面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标段A:80万元;标段B: 80万元;标段C:40万元;标段D:80万元;标段E: 44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网银(或者电汇)的形式交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评标细则:

  (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某一标段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企业作为该标段的中标企业。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投标报价、配置及技术响应、企业综合实力、售后服务和用户评价等。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进行评价、打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二)、综合评分标准:

  一)、主要评审项目及分值设置情况

  评审项目 分值

  1、投标报价 满分45分

  2、车辆配置及技术响应 满分42分

  3、企业综合实力 满分4分

  4、售后服务 满分4分

  5、样车 满分3分

  6、用户评价 满分2分

  总分 满分100

  二)、评分标准细则

  1、投标报价(45分)

  车辆总价不包含中央财政单车补贴,地方补贴单独注明;报价中含运费、保险等,交车地点为镇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报价得分计算:所有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按折算价确定投标报价),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分。

  此外,考虑到各客车生产厂家车长不同,各标段车型投标报价计算得分时车长折算标准:

  10.5米系列纯电动城市客车,以10.5米为基准,车长每减少10公分增加3000元/辆作为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10.5米系列全铝纯电动城市客车,以10.5米为基准,车长每减少10公分增加3500元/辆作为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12米系列全铝纯电动城市客车,以12米为基准,车长每减少10公分增加4000元/辆作为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纯电动城市客车,以11米为基准,车长每减少10公分增加3500元/辆作为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同时,考虑到各标段中动力电池电量的不同,评标时,以各客车厂投标车型中的最低电量为标准,动力电池慢充电池电量每增加1kwh减少1150元作为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2、车辆配置及技术响应(42分)各标段技术部分评分细则如下:

  (注:1、标“★”的功能及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技术配置属于正偏离的,既不扣分也不加分。)

  标段A: 10.5米系列纯电动城市客车(动力电池电量在248-256kwh之间)

  (1)动力系统: 15分

  ①★动力电池必须具备持续1C以上充电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用300Kw充电桩补电15分钟,能够增加电量25 kWh以上的得 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动力电池为国内知名品牌、电池电芯与电芯系统为同一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得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③★电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19Wh/km.kg,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35Wh/kg、动力电池电量在248-256kwh之间的得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④★电池防护等级:IP 68得2分,其它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⑤采用国产品牌永磁同步电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底盘:10分

  ①悬架系统:技术配置响应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②前后桥:技术配置响应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③转向和制动:技术配置响应的得2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

  ④轮胎和轮圈:技术配置响应的得2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

  (3)电子信息:4分

  智能公交电子信息系统等符合技术要求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4)车身: 4分

  ①车身为全承载结构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②内饰材料符合环保和技术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5)电器设备: 3分

  电器设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6)整车工艺及先进性:2分

  ①整车采用全承载结构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②根据整车装配、喷涂工艺先进程度,分别给1或0分;

  (7)其它技术响应:4分

  其它技术未响应的,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标段B: 10.5米系列全铝纯电动城市客车(动力电池电量在290-320kwh之间)

  (1)动力系统: 15分

  ①★动力电池必须具备持续1C以上充电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用300Kw充电桩补电15分钟,能够增加电量25 kWh以上的得 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动力电池为国内知名品牌、电池电芯与电芯系统为同一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得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③★电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19Wh/km.kg,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35Wh/kg、动力电池电量在290-320kwh之间的得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④★电池防护等级:IP 68得2分,其它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⑤采用国产品牌永磁同步电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底盘:10分

  ①悬架系统:技术配置响应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②前后桥:技术配置响应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③转向和制动:技术配置响应的得2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

  ④轮胎和轮圈:技术配置响应的得2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

  (3)电子信息:4分

  智能公交电子信息系统等符合技术要求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4)车身: 4分

  ①★采用全铝车身结构(提供生产销售全铝合金车身的购车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车身为全承载结构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③内饰材料符合环保和技术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5)电器设备: 3分

  电器设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6)整车工艺及先进性:2分

  ①整车采用全承载结构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②根据整车装配、喷涂工艺先进程度,分别给1或0分;

  (7)其它技术响应:4分

  其它技术未响应的,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标段C:12米系列全铝纯电动城市客车(动力电池电量在303-330kwh之间)

  (1)动力系统: 15分

  ①★动力电池必须具备持续1C以上充电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用300Kw充电桩补电15分钟,能够增加电量25 kWh以上的得 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动力电池为国内知名品牌、电池电芯与电芯系统为同一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得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③★电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19Wh/km.kg,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35Wh/kg、动力电池电量在303-333kwh之间的得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④★电池防护等级:IP 68得2分,其它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⑤采用国产品牌永磁同步电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底盘: 10分

  ①悬架系统:技术配置响应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②前后桥:技术配置响应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③转向和制动:技术配置响应的得2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

  ④轮胎和轮圈:技术配置响应的得2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

  (3)电子信息:4分

  智能公交电子信息系统等符合技术要求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4)车身: 4分

  ①★采用全铝车身结构(提供生产销售全铝合金车身的购车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车身为全承载结构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③内饰材料符合环保和技术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5)电器设备: 3分

  电器设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6)整车工艺及先进性:2分

  ①整车采用全承载结构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②根据整车装配、喷涂工艺先进程度,分别给1或0分;

  (7)其它技术响应:4分

  其它技术未响应的,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标段D:12米系列全铝纯电动城市客车(动力电池电量在330kwh以上)

  (1)动力系统: 15分

  ①★动力电池必须具备持续1C以上充电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用300Kw充电桩补电15分钟,能够增加电量25 kWh以上的得 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动力电池为国内知名品牌、电池电芯与电芯系统为同一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得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③★电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19Wh/km.kg,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35Wh/kg、动力电池电量在350kwh以上的得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④★电池防护等级:IP 68得2分,其它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⑤采用国产品牌永磁同步电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底盘: 10分

  ①悬架系统:技术配置响应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②前后桥:技术配置响应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③转向和制动:技术配置响应的得2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

  ④轮胎和轮圈:技术配置响应的得2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

  (3)电子信息:4分

  智能公交电子信息系统等符合技术要求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4)车身: 4分

  ①★采用全铝车身结构(提供生产销售全铝合金车身的购车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车身为全承载结构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③内饰材料符合环保和技术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5)电器设备: 3分

  电器设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6)整车工艺及先进性:2分

  ①整车采用全承载结构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②根据整车装配、喷涂工艺先进程度,分别给1或0分;

  (7)其它技术响应:4分

  其它技术未响应的,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标段E:纯电动城市客车

  (1)动力系统: 15分

  ①★动力电池必须具备持续1C以上充电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用300Kw充电桩补电15分钟,能够增加电量25 kWh以上的得 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动力电池为国内知名品牌、电池电芯与电芯系统为同一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得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③★电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19Wh/km.kg,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35Wh/kg,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动力电池电量在220-310kwh之间的得4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④★电池防护等级:IP 68得2分,其它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⑤采用国产品牌永磁同步电机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底盘: 10分

  ①悬架系统:技术配置响应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②前后桥:技术配置响应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③转向和制动:技术配置响应的得2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

  ④轮胎和轮圈:技术配置响应的得2分,每项不符合扣1分;

  (3)电子信息:4分

  智能公交电子信息系统等符合技术要求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4)车身: 4分

  ①★客运造型公交公告,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②车身为全承载结构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③内饰材料符合环保和技术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5)电器设备: 3分

  电器设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6)整车工艺及先进性:2分

  ①整车采用全承载结构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②根据整车装配、喷涂工艺先进程度,分别给1或0分;

  (7)其它技术响应:4分

  其它技术未响应的,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企业综合实力(4分)

  (1)品牌价值(产品销量):3分

  根据2019年度大中型客车企业销量排名评分,排名1-5名的得3分,6-10名的得2分,其它的得1分;(提供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销量证明原件扫描件);

  (2))企业诚信:1分

  根据企业的信誉情况,分别给1、0.5或0分;

  4、售后服务(4分)

  (1)服务响应(2分),在镇江市区设有售后服务站的(或售后服务人员24小时内能响应并开展服务的)得1分,在镇江公交设有售后服务站的加1分,其它的不得分;

  (2)服务承诺(1分),根据投标方售后服务承诺的服务范围、备品、配件供应、技术人员配备等,最优的得1分,其他按承诺程度分别得0.5分、0分;

  (3)培训计划(1分),有完整、可操作的培训计划的得1分,培训计划较好的得0.5分,培训计划一般的不得分。

  5、样品车评分(3分)

  投标人提供所投标段的样车一辆,样车要求符合工信部车辆公告目录。样品车生产及运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提供样品车不得样品车得分。

  样品车提供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上午7:30至8:30前,逾期不得入场。

  样品车停放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团山路1号镇江市体育会展中心地面停车场,具体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郭忠15162992110。

  车辆到达指定停放地点后请打开前后车门,投标人自行离开车辆,待评委观看样车结束后将样品车辆驶离停车场。

  评委根据样品车的主要配置、技术参数等与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以及样品车的外观、工艺装配精细化程度等分别给予3分、2分、1分或0分;

  6、用户评价(2分)

  根据用户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评分,分别给2分、1分或0分。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30日00:00至2020年4月3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s://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投标报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1开标室)

  八、投标时间

  2020 年4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9:30(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

  2020年4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十、其他

  1. 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每标段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每标段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3. 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511- 80828079)

  4.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招标人地址:镇江市金润大道1008号

  联系人:许经理 电话:0511—88886032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3775556177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15952888491

  十三、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客车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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